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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侦探社;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时间:2025-08-22
一、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时哪些债务需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时,以下债务需共同承担: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用于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需注意,若一方能证明该债务为虚假债务或一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则另一方无需承担。 三、夫妻离婚时哪些债务需共同承担呢 夫妻离婚时,需共同承担的债务主要有以下两类: 1.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这显然体现了双方共同举债的意愿,属于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支出所产生的债务,即便只有一方签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