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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私人调查;判决离婚第二天丈夫遭遇意外,妻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时间:2025-05-13      【原创】    阅读:17

一、夫妻继承权的确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是有相互继承权的,且第一顺位继承人。夫妻之间的继承权与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是平等的、均等的。


比如张三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属获得200万元的赔偿,夫妻有200万元存款。张三有配偶、一子一女、父母。那么,张三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如何继承张三的遗产呢?根据法律规定,张三的遗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200存款中的100万元。在100万元存款中,其配偶、子女、父母各继承20万元。


因此,夫妻之间是有相互继承的继承权,且与子女、父母的继承权并列的、均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离婚判决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判决实施二审终审制,即民事诉讼案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作出判决是生效判决。


本案中,在判决离婚后的第二天,丈夫因意外事件而亡。妻子是否有继承权,这个主要看该判决是否生效。即“妻子”是否还是被继承人的妻子。



三、继承权的确立


一是未生效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宣告夫妻二人离婚,且在上诉期内,判决并没有生效,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处于存续期间。如果第二天丈夫就遭遇意外去世,妻子因夫妻关系还没有解除,相互之间仍然具有相互继承权。此时,妻子不仅具有继承权,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儿女、公婆具有均等的继承权。


二是生效判决


一审判决生效或二审宣判,离婚判决因此生效,二人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二人之间不再具有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也就没有了夫妻之间的相互继承关系。因此, 一审判决生效或二审宣判 后的第二天,“丈夫”遭遇意外,前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前妻不再具有继承前夫的遗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判决离婚第二天丈夫遭遇意外,妻子是否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关键要看离婚判决是否生效。如果判决生效,则前妻没有继承权。如果判决没有生效,则妻子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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