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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详解:债务人死亡是否还能追回债务!

时间:2022-08-31      【原创】    阅读:219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死者的债务是他们自己的债务还是共同的债务。他们自己的债务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家庭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包括实施抚养、赡养责任和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共同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债务人自己偿还债务的,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夫妻共同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债务应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款规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的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债务为自己的债务,也许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自己所有,债权人也知道约定,债务可以作为夫妻自己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责任偿还全部债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遗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条件是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未继承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继承人不能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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