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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外遇调查;夫妻离婚哪四样东西属于男方
时间:2025-08-22
一、夫妻离婚哪四样东西属于男方 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类财产可能归男方: 1.男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登记前男方个人购买或受赠等取得的财产。 2.男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等,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归男方个人。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男方的财产:明确指明由男方单独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4.男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的剃须刀、专业书籍等具有特定个人属性、仅供男方使用的物品。 需注意,夫妻双方也可通过协商约定财产归属,若协商不成,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哪四样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以下四类财产女方通常无权分割: 1.男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即便婚后双方共同生活,这些财产仍归男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2.男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是对男方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专属于男方,女方不能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男方的财产:若男方父母在遗嘱中明确其名下房产由男方一人继承,或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某笔财产只赠与男方,该财产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4.男方的专用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的衣物、剃须刀等具有个人属性的物品,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三、夫妻离婚时男方哪些财产受法律特殊保护 夫妻离婚时,男方的以下财产受法律特殊保护: 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具有人身专属性,归男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表明财产只归男方,那么该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供男方个人使用的物品,如男士专用的衣物、剃须刀等,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